云南出台15条措施促外贸稳增长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促进外贸稳增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促进出口增长、积极扩大进口、扩大主体规模、促进产业贸易融合、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边境地区产业发展等方面的15条措施促进外贸稳存量、挖增量,以问题为导向,帮助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促进企业发展新项目、发掘新的增长点,稳住外贸基本盘。
在促进重点企业稳外贸方面,《实施方案》从促进出口增长、积极扩大进口、扩大主体规模、加强订单监测分析等方面入手。
其中,实施外贸“发展综合贡献百强”和“外向型农业发展百强”企业奖励政策,促进重点企业贸易稳步增长;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的培训帮扶,重点发展一批“专精特新”贸易型企业。支持企业扩大“云南产”货物出口,推进机电产品、农产品、有色金属、磷化工等优势重点产品出口。
密切关注原油、天然气、铜矿砂、锡矿砂、铁矿砂、黄大豆等现货期货交易指数,指导企业稳定大宗商品进口。鼓励企业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对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产品、技术给予贴息支持,促进产业迭代升级。加快推进各类进口指定口岸建设,扩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海鲜、肉类、医药等日用消费品进口,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求。
在提升重点产业外向度方面,紧扣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重点产业发展,挖掘绿色硅材、绿色铝材等产业发展潜力,提升产业外向度。发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作用,增强基地带动产业发展的能力。开辟鲜活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建立农产品出口预约查验机制,提高农产品通关效率,减少鲜活农产品运输途中损失,扩大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出口,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
此外,加快昆明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试点,制定综合保税区内加工贸易账册备案指引,着力解决业务运行管理及企业业务筹备、物流转运等难点、堵点;大力实施“边小产品+落地加工”贸易方式,落实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来源地政策,开展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试点,促进边境地区产业发展;加大自贸试验区贸易创新力度,推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促进重点企业外贸稳增长行动方案,突出重点,明确挂钩联系领导,实行“分片包干”,深入企业调研指导,推进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帮助企业稳外贸、促增长。(记者 缪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