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文件 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文书样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书样式,提升文书质量,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关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文书样式》)。
《试点文书样式》在2016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基础上,根据试点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增补修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样式合计15份。《试点文书样式》含新制作的文书样式12份、对原样式作出修改的文书样式3份,主要包括: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程序转换类文书;小额诉讼程序简化审理、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二审案件独任审理等实体裁判类文书;以及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二审案件独任审理通知书等。
《试点文书样式》的印发,为试点地区人民法院规范制作诉讼文书提供了规则指引和统一标准,有效填补了试点工作文书样式空白,有利于提升诉讼文书制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和程序选择权,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在文件中指出,各试点地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指导各试点法院严格按照文书样式出具诉讼文书。对于前期各地已经出台的诉讼文书样式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试点文书样式》修订完善。相关诉讼文书的排版印制格式,继续适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相关规定。(乔文心 李承运)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