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坚定法治初心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员额法官综合素质能力培训综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这次培训班是最高人民法院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首次专门面向员额法官开展的培训。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首批法官入额工作,从600余名法官中遴选出367名员额法官,实现了法官“少而精”的转变。随着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对法官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在开班动员时指出,这次培训的目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员额法官综合素质,增强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着力解决员额法官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推进人民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及国家法官学院经认真调研和反复沟通,精心设计了培训课程,并派员全程驻班管理。培训班可谓课程丰富,师资强大。短短五天时间,安排了9场专题讲座、3场互动交流、1场庭审旁听,涵盖了政治理论、司法改革、司法能力、智慧法院、反腐倡廉、人文素养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既有现场教学,又有讨论交流,既有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的专题授课,又有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学者的精彩讲座。
坚定理想信念
坚守法治信仰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司法审判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在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员额法官更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为培训班全体学员作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与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讲座,使学员们对这一重大理论思想的形成背景、理论价值和精神实质有了更加深入系统的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局级纪检监察员胡军结合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对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作了系统阐述。
学员们坚信,“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员额法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党章和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绷紧纪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践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提升业务能力
增强工作本领
专业能力是专业化队伍的核心要素。新形势新任务对员额法官专业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既包括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裁判的能力,也包括群众工作能力、媒体应对能力、团队管理能力、社会沟通能力等其他综合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徐家新结合具体案例,形象生动地讲授了如何在新时代提升媒体素养、回应社会关切,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胡云腾结合司法责任制,讲授了如何确保公正裁判、提升司法公信,找准“天理国法人情”的平衡点,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委会委员、刑三庭庭长戴长林和行政庭原正局级审判长蔡小雪两位资深法官,分别结合数十年的审判经验和人生阅历,与学员们分享了法官职业精神、法官职业操守的感悟和体会。
学员们深刻体会到,审判工作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企业命运和公民基本权利,法官是“正义的守门员”,法官的职业精神,就是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坚守法治信仰、法治原则,忠诚和热爱司法事业。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应当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精湛的专业水平、一心为民的人文情怀、良好的社会沟通能力、无私的奉献精神、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几场精彩讲座里蕴藏着丰富的司法智慧和司法经验,对许多困扰大家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有益的解决对策,明确了努力方向。学员们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做到学以致用,提升综合素质,守护公平正义。
把握时代脉搏投身司法改革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100名学员既是司法改革的亲历者、参与者,又是司法改革的践行者、推动者。为帮助学员们更准确、更深刻、更全面地把握司法改革的要求和方向,培训班专门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贺小荣和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林文学,围绕员额法官岗位新特点以及对司法能力的新要求,就司法责任制改革、法院组织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了专题授课。此外,还邀请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全面介绍了大数据背景下智慧法院建设的成绩、经验和发展方向。学员们还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专程到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试验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现场感受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审判权运行、综合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学员们一致认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乘着司法改革的东风进入法官员额,不仅是荣耀和自豪,更是使命和责任,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一定要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始终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职业目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投身司法事业,推动司法改革,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孟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