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务服务事项省市县乡村五级无差别受理
新华网昆明8月1日电(记者 林碧锋)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1日正式实施,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尹燕祥介绍,办法明确,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实现同一事项办理时限、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12个要素在省、州(市)、县、乡、村五级统一,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其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不得含有兜底条款,不得对申请人提出办事指南规定以外的要求,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
此外,推动企业登记、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实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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