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近日,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对玉溪市元江县篮云豪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昆明中林观赏昆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元江鱼种技术推广站,新平县青龙坎梅花鹿养殖场、金山丫口鸟类环志站、哀牢山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峨山县云森竹鼠养殖场、峨山县城农贸市场进行实地。
检查组提出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提升干部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强化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养殖户的法纪意识,认真执行好全国人大的决定;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要进一步摸清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养殖情况,为下一步科学处置产业转型提供依据;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强化部门联动,不断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水平,推动玉溪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