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聚法治之力五举措护航民族团结进步
昆明市司法局聚法治之力五举措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组织保障。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制定《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工作组工作方案》,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局党委总体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创建科室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的强劲合力。
强化党建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市司法局党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业务培训等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党日,发挥新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利用“昆明司法行政”公众号刊发信息,多角度反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法治实践。
强化实效抓服务,畅通渠道促公平。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全市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形式,拓展服务领域,畅通各民族群众诉求渠道,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的作用,1-10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368件、12348接听解答来电73172件,有力维护了各民族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促深化。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普法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广泛向群众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政策。以“3.8”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法律六进+N”为抓手,结合普法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应知应会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普法宣讲团成员、普法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30余次,不断增进各族群众思想认同,推动中华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活,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共同进步,构建互嵌式的法治环境。
强化调解抓稳定,民族团结促和谐。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各族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各级调解组织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宣传活动,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截至目前,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067个,人民调解员9309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7148件。积极化解矛盾,有效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各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